大型的活动,只是在警察局门口的停车场举行并发奖。
“咳咳,今年第3季度的王牌警察,于重安,请上台。”
随着一个敬礼,他接过了奖状。
虽然他对奖状本身没什么感觉,但接受别人的奖励也是日常生活的一种。
就在典礼结束,他准备回家的时候,发现门口聚集了一群警察正在唠嗑。
他和那些人并不认识,便准备从他们身边走过。
突然“啊”的一声传来,只见一个女人离开了人群蓝在他面前。
“嘿,于重安!”
于重安看着对方,努力回想她是谁。
李旭怡,局长的女儿也是最近向他示好的那个女人。
此时的她没有穿着制服,反而穿着一件有花纹的连衣裙。
“大明星,你这么快就要回家了吗?”
“……是的。”
“碰到这么一件大喜事,居然不出去玩!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一阵笑声从人群中爆发,那些人都是李旭怡的下属,和于重安同属一个总部。
“虽然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原因之一,但你的队友们居然在这样的好日子让你回家?”
于重安的队友们曾建议一起去喝酒,但他把日期推到了明天。
“……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。”
他转身想离开,但李旭怡再次把他拦下。
“诶诶诶,这么一个好日子你赶着回家干嘛?一起来喝一杯。”
于重安微微皱眉,他并不想和这个女人有什么来往。
“我今天有事……下次吧。”
“又是下次,你一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人哪来那么多事?”
“……”
李旭怡似乎对自己的外表很有信心,她眨了眨眼睛,把脸凑过去。
“女朋友,你应该没有吧?”
于重安没有回答,只是淡淡的看着对方。
“难道你有?”
“……”
“看,就说你没有!”
见他还是不说话,李旭怡走过来小声的说道。
“年轻人需要多放松,你认为是谁向局长推荐了你?你应该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吧。”
于重安实在觉得她很烦,但又不得不忍住扭断她脖子的冲动。
而后面那群看热闹的人都在起哄:“答应!答应!……”
同时,李旭怡投来的奇怪目光,让他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。
“让我们来一场愉快的约会吧,你可不能总是拒绝我……”
李旭怡鬼鬼祟祟的将手伸向他的臀部。
于重安本能地将她的手腕抓住,稍稍加重的力道让李旭怡感到疼痛。
“你在做什么!”
李旭怡像一只发疯的野猫一样睁大眼睛,语气不满的想将手挣脱出来。
但此时人群却发出了一声莫名的赞叹声:“哇……!”
由于队友奇怪的反应,令得李旭怡不禁皱起眉头。
他顺着众人的眼睛,朝远处的某个方向看去。
这时,她发现在警察局的门口站着一个绿头发的女孩,那美丽的容颜让她自惭形秽,脑子如遭雷击,瞬间变得空白。
“哥哥……”
于重安好奇的转过头,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小春。
“你怎么在这里。”
“嘿嘿,颁奖仪式结束了吗?”
神秘女孩和于重安之间的对话自然而然的开始,令周围的警察们都变得沉默。
他们是什么关系?
李旭怡的眼睛猛的抽搐了一下。
“结束了。”
“那我们快走吧,今天我给你做了一道特别的菜当做纪念。”
做饭?
周围人的表情变得更加奇怪,从女孩出现的那一刻起,他们就对两人的关系感到好奇,而这样的对话更是火上浇油。
但就在这时。
“啊!这里这里……”
一个更清晰更明亮的声音传来,从绿发女孩的身边跳出来一个金发女孩。
和小春站在门口等待的情况不同,小秋笑着跑进了警察局。
“你在里面做什么啊,我们都在外面等了好久了!”
小秋一把将于重安抱住。
此时李旭怡的脸几乎都要烂掉了。
她此时身上穿的连衣裙,居然和金发女孩身上穿的一模一样。
“诶?你身上的衣服跟我一样诶!”
“……”
小秋天真的看着李旭怡,却没发现对方的脸角正在抽搐。
同一件衣服,但穿在不同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完全不同。
面对着同事们对比的目光,李旭怡恨不得现在就把身上的衣服给扒掉。
她的眼睛在两个女人间来回盯着,发现自己对于外表的自尊心被无情践踏
第11章 杀人(3/4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